根据 2022 年 3 月 24 日关于遏制 COVID-19 流行病传播的紧急措施的第 24 号法令、 从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2022, 获得和使用所使用的交通工具 服务 长途线路和带司机的租赁, i 乘客必须持有绿色通行证基地 (可在接种疫苗、康复或阴性拭子后获得) 和 面罩型号 FFP2.
注:法律规定的强制绿卡豁免情况(12 岁以下未成年人和持有医疗豁免证明者)仍然有效。
否则,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无需绿色认证甚至连最基本的服务都没有:
– 地方和区域公共交通、
– 专用校车不影响佩戴 FFP2 型口罩的义务(六岁以下儿童和患有与使用口罩不相容的病症或残疾的人可免除佩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义务)。
